(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视情况而定,项目部章与公司公章是不具备同等效力的,在所有承包人文件上仅盖项目部章对于发包人来说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根据《民法典》一般针对每个项目成立一个项目部,公司对这两个工程合同都有履行和管理的权利,而每个项目部只是针对其特定的工程来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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