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负责人名单如下:
(资料图片)
组长:高峰
副组长:周双六
成员:倪永红、夏云生、郝二红、张小俊、刘磊
耿保友、方臻、焦莉娟、孙影、罗时忠
秘书:袁青兵
纪检组长:李古州
二、复试条件
(一)一志愿复试
1、原则上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扣除普通推免生指标和士兵计划单列指标后,在满足国家线的基础上,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